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服务中心2022年度10月预算执行情况说明
来源: 时间:2022/11/8 18:05:03
一、基本职能
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非公有制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在兴办、经营过程中提供政策服务;收集各种组织、个人损害非公有制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,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二、预算执行情况说明
(一)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
截至2022年度10月,市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服务中心财政拨款累计支出34.75万元,同比增加5.7万元。
(二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
截至2022年10月,市非公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4.75万元,完成预算80.74%。其中:
1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基本工资(款):支出数10.01万元,完成预算96.15%。
2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绩效工资(款):支出数7.11万元,完成预算87.67%。
3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(款):支出数2.55万元,完成预算85%。
4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(款):支出数1.03万元,完成预算84.13%。
5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(款):支出数0.4万元,完成预算86.96%。
6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其他社会保障缴费(款):支出数0.15万元,完成预算78.95%。
7.工资和福利支出(类)奖金(款):支出数7.13万元,完成预算80.84%。
8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事业运行(款)差旅费(项):支出数0.33万元,完成预算14.37%。
9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事业运行(款)邮电费(项):支出数0.04万元,完成预算22.39%。
10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工会经费等(款):支出数0.39万元,完成预算100.00%。
11.商品和服务支出(类)福利费等(款):支出数1.24万元,完成预算75.61%。
12.普法基地运行项目(款):支出数2.4万元,完成预算48%。
(三)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
截至2022年10月,市非公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,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该项预算。
三、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
截至2022年10月,市非公中心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.1万元,完成预算的7.14%。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0万元,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0万元,本单位2022年度无该项经费预算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,本单位2022年度无该项经费预算;公务接待费支出0.1万元,占预算的7.19%(今年的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.70万元,6月被统一收回0.3万元,现在公务接待预算为1.40万元)。
附件:1.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(公开01表)
2.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(公开02表)
3. 三公经费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(公开03表)
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服务中心
2022年11月7日